(烂尾中)期货交易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 证监会《期货基础知识》
第一章 期货市场概述
第二章 期货合约与品种
第三章 期货交易制度
第四章 期货交易流程
第五章 套期保值
第六章 期货投机交易
第七章 期货套利交易
第八章 金融期货
第九章 期权
第二部分 5天速通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第一章 期货及衍生品概述
第二章 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
第三章 期货合约与期货交易制度本文总结自网络资料。最近需要准备在 https://eztest.org/ 进行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以及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记录一下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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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主要来自书籍,以及一些网络视频资料:
(1)证监会《期货基础知识》共10集
(2)上交所投资者教育
(3)中金所期货期权学院
(4)【钉题库】2026期货从业《期货基础知识》视频课程-精讲班【完整版】
第一部分 证监会《期货基础知识》
第一章 期货市场概述
一、期货与现货交易的不同
(1)买卖对象不同,期货是买卖合约。
(2)交易目的不同,期货不是为了实物,而是为了套期保值,或者获得风险利润。
(3)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一般一对一;期货是公开公平交易,一对一私下对冲是违法行为(场外交易可以交易期权而非期货)。
(4)交易场所不同,期货在交易所内依法公开、集中交易,不能场外交易。
(5)商品范围不同。期货交易品种有限,主要是农产品、石油、金属、初级原材料、金融产品。
(6)结算方式不同。现货是货到款清;期货是逐日清市,每日结算盈余,结算价格按照成交价加权平均计算。
二、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
(1)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主要是实物商品。
(2)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主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合同缺乏流动性、不能发现价格。
(3)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对冲平仓2种,远期交易仅实物交收。
(4)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逐日清市、风险小,远期交易风险更大(市场波动等)。
(5)保证金不同,期货有保证金制度,远期交易不一定有。
三、期货交易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期货合约所有条款都是交易所规定好的(除了价格)。
(2)交易集中化,交易所只有会员才能进场交易,场外广大客户只能委托期货经纪公司。
(3)双向交易和对冲,既可以买入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合约作为开端(卖出建仓),也就是买空卖空。因此也有对冲,大多数期货交易最终不会实物交割,而是通过与建仓时的反向交易来解除履约责任。期货投机做多做空皆可,上涨时低买高卖,下跌时高卖低买。
(4)杠杆,期货交易时只需缴纳合约价值的5-10%保证金,因此有10-20倍杠杆,高风险高收益。
(5)每日无负债结算,每日结束后进行结算,如严重亏损、保证金不足时需要追加(在下一日开市前,否则强制平仓)。
四、期货交易的功能
(1)风险转移,套期保值,将生产端风险转移给投机者。
(2)价值发现。期货交易透明,供求集中、流动性强,信息流通,价格有连续性,反映了供需关系。
五、期货交易所
(1)是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不以盈利为目的。
(2)期货交易所的主要职能,提供交易场所,制定规则,设计合约,组织、监督,监控风险,履约,发布信息等。
六、期货结算基本制度
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等,期货交易结算也相应分级、分层:
(1)交易所对会员结算
①每一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对每一会员的盈亏、手续费、保证金等进行结算,核算结果是会员核对交易并对客户结算的依据,会员可通过服务系统于规定时间内获得这些交易数据。
②会员每天获取结算结果,并进行核对、保存。
③会员若对结算结果异议,应在第二天开市30min之前书面告知交易所。
④交易所在结算完成后,将资金划转数据传给银行。
(2)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结算
①每一交易日后,经纪公司将盈亏、手续费、保证金等进行结算。手续费一般不低于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3倍,保证金一般高于交易所的保证金比例至少3个百分点。
②经纪公司在闭市后向客户发出结算单。
③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时,经纪公司应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无法追加的,经纪公司将强制平仓,直至保证金余额能维持其头寸。
七、期货中介机构
是连接期货投资者与期货交易所及其结算组织的机构。
(1)美国期货市场的中介机构有:
①期货佣金商FCM,类似我国的期货公司。
②介绍经纪商IB,机构或个人(一般是机构),为FCM开发客户或接受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资金,必须通过FCM结算。IB包括独立执业的IIB和由期货公司担保的GIB。
③场内经纪人FB,主要在过去没有电子化交易的时代。
④助理中介人AP,个人。
⑤期货交易顾问CTA,提供咨询或预测。
(2)国内中介机构,主要包括期货公司和介绍经纪商。
①期货公司,依法设立、接受客户委托、按客户指令、以自己名义为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手续费的中介组织。目前我国经纪公司主要从事经纪业务,而自营业务受限。另外还有期货居间人,为期货公司和投资者牵线,也可能做咨询、代理交易等。
②介绍经纪商(券商),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进行开户、提供信息与交易设施、其它证监会规定的服务。但是,证券公司不可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交割,不可代收保证金,不可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保证金。券商从事介绍业务,需要先与期货公司签署书面委托协议;申请介绍业务需要满足净资产至少12亿,且拥有或控股一家期货公司、或者与一家期货公司被同一机构控制。
第二章 期货合约与品种
一、期货合约
由交易所同一制定,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地点,交割一定数量、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标的选择标准:
(1)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和评级。
(2)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
(3)供应量大,不易被少数人控制垄断。
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
(1)合约名称,标注合约品种名及上市交易所。
(2)交易单位/合约规模,每手期货合约代表标的物数量。
(3)报价单位,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值。
(4)最小变动价位,报价的最小变动数值,其设置要同时考虑流动性和交易协商成本。
(5)每日最大价格波动限制。
(6)合约交割月份。
(7)交易时间。
(8)最后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中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9)交割日期。
(10)交割等级,交易所规定的标的物质量等级。实际交割时允许用交易所认可的、与标准品有一定等级差别的商品做替代,收货人不能拒收。
(11)交割地点。商品期货主要考虑仓库的储存、物流、质检等条件,金融期货指定交割银行。
(12)交易手续费,按合约金额或成交手数收取。
(13)交割方式,分为实物交割、现金交割2种。
(14)交易代码,交易所对每一期货品种都规定了交易代码。
二、期货品种
包括商品期货、金融期货。
(1)商品期货
①农产品,棉花、玉米、小麦(强麦硬麦)、早籼稻、大豆、白糖等。
②油脂油料,菜籽油、豆粕、豆油、棕榈油等。
③金属,螺纹钢、黄金、线材、铜、铝、锌、铅等。
④能源化工,PTA、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燃料油、天然橡胶等。
(2)金融期货,目前我国只有股指期货。
我国交易所的主要期货品种:
(1)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小麦、棉花、白糖、PTA、菜籽油、早籼稻等。
(2)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玉米、黄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
(3)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螺纹钢、线材、铜、铝、锌、铅、天然橡胶、燃料油等。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
国际主要期货品种:
(1)商品期货
①农产品(最早的期货品种),玉米、大豆、小麦、豆粕、豆油等。1960s时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了生猪、活牛等活牲畜期货合约。
②金属,包括黑色金属(铁、锰、铬),有色金属(除了黑色金属外。其中金银铂钯为贵金属)。目前有色主要在伦敦金属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东京工业品交易所。
③能源,起于1978年,包括原油、取暖油、燃料油、汽油、天然气等。目前石油期货是全球最大商品期货品种,主要在纽约商业交易所、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
(2)金融期货
①外汇期货,最早的金融期货品种。1972年5月,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推出。
②利率期货,1975年10月20日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最活跃的利率期货主要是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3个月期欧洲美元利率期货(这里的欧洲美元其实指离岸美元)、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长期国债与10年期国债期货。
③股指期货,1982年2月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标普500指数期货合约是交易量最大的股指期货之一,其它也有日经、法国CAC40、纽约NYSE。
(3)其它新品种
①保险期货,通过金融衍生工具解决保险巨灾的风险。1985年芝加哥贸易学院推出第一种巨灾风险期货,1992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保险期货品种。
②经济指数期货,以经济发展指标为标的。目前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的经济指数期货最多。
③公用自然资源期货,天气、污染指数、自然灾害等没有基础现货市场的品种。
第三章 期货交易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交易双方按买卖期货合约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国际保证金的特点有:
(1)保证金的要求与风险大小对应。
(2)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调节。
(3)保证金收取分级,分为会员保证金、客户保证金。
我国保证金的特点:
(1)保证金比率随着交割临近越来越高。
(2)持仓量越大,保证金比率越高。
(3)连续涨跌停时提高保证金。
(4)连续若干交易日,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采取措施。
(5)合约交易异常时,按照规定程序调整保证金比率。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品种、月份分别结算汇总。
(2)交易盈亏结算包括对平仓头寸盈亏、未平仓合约浮动盈亏的结算。
(3)对交易头寸占用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结算。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通过期货交易分级结算体系实施。
保证金不足时要求及时追加,否则强行平仓。
三、涨跌停板制度
价格波动在同一交易日不得超过规定的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我国期货涨跌停的特点:
(1)新上市的期货合约,涨跌停幅度是一般合约的2-3倍。
(2)同向连续涨跌停,遇法定长假或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涨跌停幅度。
(3)对同时适用2种或2种以上涨跌停限制的,取其中高值。
当出现涨跌停时:
(1)以涨跌停价格成交时,以平仓优先、时间优先。(股票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2)连续涨跌停、单边无连续报价时,实行强制减仓。
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在我国,持仓限额是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可持有的、按单边计算(买卖合约相加)的某合约头寸最大数额;大户报告制度是某会员或客户在某合约持仓达到规定标准时向交易所报告。
(1)投机头寸达持仓限量80%以上时,需向交易所报告资金、头寸情况。
(2)根据市场上的总持仓量不同,也有不同的持仓限额、持仓报告标准。
(3)在不同时期有不同标准。
(4)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客户,分别适用不同标准。
国际上,根据合约情况、市场风险情况制订限额、报告标准;临近交割时,持仓限额、持仓报告标准低;只针对投机头寸,套保、套利、风险管理头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
五、强行平仓制度
主要是2种情形:保证金不足,或者违反持仓限额。
在我国有:
(1)结算准备金小于0,未能及时补足。
(2)超过持仓限额。
(3)因违规而受到交易所强平惩罚。
(4)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
(5)其它特殊情况。
执行过程中,先通知自行平仓,否则强行平仓。
六、信息披露制度
期货交易所应以适当方式发布:即时行情,持仓量、成交量排名,及规定的其它信息。
交易所编制交易周报、月报、年报并及时公布,对交易、结算、交割资料至少保留20年。
第四章 期货交易流程
一、开户
(1)申请开户,分为自然人、法人客户。
(2)阅读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3)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4)申请交易编码、资金账号。交易编码12位,前4位会员号、后8位客户号。
二、下单
(1)常用交易指令
①市价指令,按当时市价即刻成交,不可更改或撤销。
②限价指令,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需要指明具体价位。
③停止限价指令,当市价达到客户预先设置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
④止损指令,当市价达到客户预先设置的触发价格时变为市价指令。
⑤触价指令,当市价达到指定价位时变为市价指令。与止损指令的不同在于,止损用于平仓,触价用于开仓。
⑥限时指令,在某一时间段执行,超时撤销。
⑦长效指令,除非成交或被撤销,始终有效。
⑧套利指令,同时买入和卖出2种及以上合约。
⑨取消指令,取消某一指令。
(2)指令下达方式,书面、电话、网络。
三、竞价
(1)竞价方式
①公开喊价方式,包括连续竞价制(欧美)、一节一价制(日本)。
②计算机撮合成交(国内),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卖出价、前一成交价,三者居中的一个价格。
开盘集合竞价,在每交易日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采取最大成交量原则;集合竞价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后续交易。
(2)成交回报与确认
客户对结算单有异议,可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书面提出。
四、结算
(1)根据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账户的盈亏状况进行资金清算、划转。
(2)结算程序包括交易所对会员、期货公司对客户。
五、交割
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规则、程序,交易双方对合约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
(1)交割的作用
①联系期货与现货的纽带。
②促使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一致,使期货市场真正发挥价格晴雨表的作用。
(2)实物交割方式与交割结算价的确定
①实物交割方式包括集中交割、滚动交割。
②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计价,再加不同等级商品质量的升水、贴水,异地交割仓库与基准交割仓库的升贴水。
(3)实物交割流程
①交易所对交割月持仓合约进行交割配对。
②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进行标准仓单与货款交换。
③增值税发票流转。
(4)标准仓单
由交易所统一制定,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完成入库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
标准仓单的形式包括仓库标准仓单(最主要)、厂库标准仓单。
(5)现金交割
交易双方按照交易所规则、程序、公布的交割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主要是股指期货合约)。
第五章 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又称对冲、避险,是一种转移风险的方式。这里指企业持有与其现货市场头寸相反的期货合约,或者将期货合约作为现货市场未来要进行的交易的替代。
一、套期保值的实现条件
(1)期货品种及合约数量,应保证期货与现货头寸的价值变动大体相当。
(2)期货与现货头寸相反,或作为现货市场未来要进行的交易的替代物。
(3)期货头寸持有的时间段与现货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对应。
二、套期保值的种类
分为2种,买入对冲、卖出对冲,根据在期货市场的买卖方向区分。
(1)买入套期保值
先买入期货,以便未来现货上涨时也能锁定远期价格。用于未来需要现货,而担心价格上涨时。
(2)卖出套期保值
先卖出期货,以便未来现货下跌时锁定利润。用于现在拥有现货,担心未来卖出时价格下跌。
三、套期保值的操作原则
(1)交易方向相反
(2)商品种类相同
(3)商品数量相等
(4)月份相同或相近
第六章 期货投机交易
指交易者通过预测合约未来变化,以获得价差收益的行为,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一、期货投机的作用
(1)承担价格风险,将价格风险从套期保值者转移到期货投机者。
(2)促进价格发现。
(3)减缓价格波动,但前提是:投机者理性操作,适度投机。
(4)提高市场流动性。
二、期货投机的方法
(1)选择入市时机。通过基本分析,权衡风险收益,确定入市时间(可借助技术分析)。
(2)金字塔式买入卖出。只有在持仓已经盈利的情况下才增仓,且增仓应逐渐递减。
(3)选择合约交割月份,分为活跃月份、不活跃月份。另外,在正向市场中,一般做多应该买近期月份、做空买远期月份;在反向市场中,一般做多买远期、做空买近期。
第七章 期货套利交易
指利用相关市场或相关合约间的价差,在其间进行相反方向的交易,以期价差发生有利变化时平仓并获利。
一、期货套利的作用
(1)有助于期货与现货、不同期货合约间的合理价差。
(2)提高流动性。
二、期货套利的要点
(1)同时进出。
(2)下单报价时明确指出价差。
(3)不要在陌生市场做套利。
(4)不能因为低风险、低保证金做超额套利。
(5)不要用锁单来保护已亏损的单盘交易。
(6)注意套利的佣金支出。
第八章 金融期货
一、股指期货套期保值
(1)根据操作方法,可分多头/空头套保。
①多头套期保值
持有(或即将持有)现金,预计股市上涨,因此先买入股指期货、锁定成本,未来投入股市时将期货平仓。
②空头套期保值
持有(或即将持有)股票,预计股市下跌,因此卖出股指期货。
(2)根据目标不同,分为积极/消极套保。
①积极套保,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预测股票走势,有选择地通过股指期货套保来规避风险。当有系统性风险时,使用积极套保;风险释放时,将期货平仓、不进行反向现货交易。
②消极套保,以风险最小化为目标,在期货、现货市场进行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操作。
(3)根据方向,分为买入/卖出套保。
①卖出套期保值,为了回避股市下跌,而卖出股指期货的操作。用于持有股票组合,担心股市下跌时。
②买入套保,为了避免股市上涨,而买入股指期货。用于未来将持有股票,担心股市上涨使成本上升时。
二、股指期货投机策略
看涨时买入,看跌时卖出,综合基本面、技术面。
三、股指期货套利
股指期货交割时采用现货指数。判断有无期、现套利机会时,依据现货来确定股指期货理论价格,当实际股指期货价格高或低时就有套利机会。
第九章 期权
期权也称选择权,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按照事前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权利。
一、期权的特点
(1)权利不对等,买入或卖出标的物的选择权在买方。
(2)义务不对等,卖方有履约义务。
(3)收益与风险不对等,买方的最大损失为权利金,潜在收益巨大;卖方的最大收益为权利金,潜在损失巨大。
(4)保证金缴纳不同,买方无需缴纳保证金,卖方需要缴纳。
(5)独特的非线性损益结构。
二、期权分类
(1)按交易场所,分为场外期权(也称店头市场/柜台期权)、场内期权。场外期权合约非标准化,交易品种多,一般买卖方都为机构,流动性、信用风险大。场内期权也是交易所推出的标准化合约。
(2)按标的物,分为现货期权、期货期权。
(3)按买方执行期权时权利不同,分为看涨、看跌期权。
①看涨期权,买方向卖方支付权利金,在有效期或特定时间,可按执行价向卖方买入一定数量标的物,但并非必须买进。
②看跌期权,买方向卖方支付权利金,在有效期或特定时间,可按执行价向卖方卖出一定数量标的物,但并非必须卖出。
(4)按行权时间,分为美式、欧式。美式指在有效期内的任何交易日都可行权;欧式则只能在到期日行权。
三、期权合约
合约的主要条款有:
(1)执行价格(履约价、敲定价、行权价),买方行权价。对同一种期权,交易所会根据波动给出一组阶梯式的执行价。
(2)执行价格间距,相邻两个执行价格之差。越临近到期日,执行价格间距越小。
(3)合约规模/交易单位。
(4)最小变动价位。
(5)合约月份。
(6)最后交易日。为了给标的物交割留出时间,期权的最后交易日比期货提前。
(7)行权。
(8)合约到期时间。
(9)期权类型。
四、期权的权利金
(1)权利金的范围
①不可能为负。
②看涨的权利金不应高于标的物的市场价格。
③美式看跌的权利金不应高于执行价;欧式看跌的权利金不应高于执行价以无风险利率贴现到交易初始的价格。
(2)权利金的构成
包括内涵价值、时间价值。
(3)影响权利金的因素
①标的物市场价、执行价。
②标的物价格波动率。
③期权合约有效期。
④无风险利率。
第二部分 5天速通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第一章 期货及衍生品概述
第一节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
一、期货及相关衍生品
1.期货
(1)期货,以大宗商品或金融资产为标的,可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2)期货合约,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地点交割一定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其他期货合约。
2.远期
(1)又称远期合同、远期合约。指交易双方在未来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合约。
(2)远期交易一般通过场外交易市场(OTC)达成,常见的包括商品远期交易、远期利率协议(FRA)、外汇远期交易、无本金交割外汇远期交易(NDF)、远期股票合约等。
3.互换
指两个或以上的当事人按商定条件,在约定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最常见的有利率互换、货币互换,此外也有商品互换、股权类互换、远期互换等。
4.期权
(1)期权是一种选择权,买方能在未来的特定时间或一段时间内,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某种约定标的物的权利。买方可以行权,也可不行使权利。
(2)期权有场内交易的标准化合约,也有场外市场(OTC)。
(3)包括利率、外汇、股权类、商品期权等。
二、现代期货市场的形成
1.期货市场的萌芽
期货最早萌芽于欧洲,远期交易。
2.现代期货交易
(1)规范的现代期货市场在19世纪中期产生于芝加哥。1848年,82位商人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
(2)CBOT在1865年推出了标准化合约,同时实行保证金制度,向双方收取不超过合约价值10%的保证金。
(3)1882年,交易所允许以对冲方式免除履约责任,促进投机者加入。
(4)1883年,成立结算协会,向CBOT的会员提供对冲工具。
(5)1925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结算公司(BOTCC)成立后,CBOT所有交易都要进入结算公司结算,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结算机构。
(6)标准化合约、保证金制度、对冲机制、统一结算,标志着现代期货市场确立。
三、国内外期货市场发展趋势
1.国际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
(1)商品期货
①农产品期货:1848年CBOT成立,1865年推出标准化合约。
②金属期货:最早的金属期货诞生于英国,1876年成立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主要是铜锡;1933年成立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并于1974年推出黄金期货合约。
③能源化工期货: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伦敦的洲际交易所(ICE)是最有影响力的能源期货交易所。
(2)金融期货
①外汇期货合约:1972年5月出现于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分部(IMM)。
②利率期货合约:1975年10月出现于CBOT,名为上市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债券期货合约。
③股指期货:1982年2月出现于堪萨斯期货交易所,名为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
④个股期货:1995年出现于香港。
2.国际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
(1)交易中心日益集中。
(2)交易所从会员制向公司制发展。1993年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改制为第一家股份制交易所;2000年3月,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成立,并在6月以引入形式在港交所上市;2000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成为美国第一家公司制交易所,并于2002年上市;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成为一家完全合并的交易所集团,并于2007.4.4在纽交所、欧交所同时上市。出现这一趋势的根本原因是竞争加剧,包括①交易所内部竞争。②场内与场外交易竞争。③交易所之间。④会员制效率较低。
(3)交易所兼并重组趋势明显。2006年6月,纽约证券交易所、泛欧交所组成纽交所泛欧交易所集团;2007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与CBOT合并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2008年又加入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形成统一的芝加哥期货市场。
(4)金融期货后来居上。
(5)交易所竞争加剧、服务质量提高。
3.我国期货市场发展
我国期货市场产生于1980s改革开放。
(1)初创阶段(1990-1992)
1990.10.12,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引入期货交易机制。
1991.6.10,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成立,1992.1.18开业。
1991.5.28,上海金属交易所开业。
1992.9,我国首家期货经纪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成立。
(2)治理整顿阶段(1993-2000)
1995年底,330家期货经纪公司重新审核获得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1999年期货交易所简并为3家,郑州商品、大连商品、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品种35个降低至12个。
1999年期货经纪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提高到3000万。
2000.12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
(3)稳步发展阶段(2001-2013)
2006.5,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成立。
2006.9,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成立,在2010.4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
(4)创新发展阶段(2014-)
2014.5,国务院出台国九条《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起草的工作。
4.国内外远期、互换、期权发展
(1)远期市场
1980s,现代化远期合约作为套期保值的工具兴起。
1997,中国银行开始远期结售汇试点;2003,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面展开远期结售汇业务。
亚洲金融危机后,离岸市场出现了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
(2)互换市场
互换起源于1970s末,1981年IBM与世界银行在伦敦签署的利率互换协议是世界上第一份利率互换协议,并于1982年引入美国。
我国互换起步晚,2005.11.25,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与10家商业银行(包括4家国有银行)首次进行了美元与人民币1年期货币掉期业务操作。
利率互换伴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逐渐兴起,2006开展利率互换试点,国开行与光大银行进行了第一笔利率互换交易。
股票互换,2013.1,证监会批准光大证券以场外交易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3)期权市场
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建立,出现了第一张标准化期权合约。
1982年CBOE推出以长期国债期货为标的的期权交易。
1983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了标普500股指期权。
2002.12.12,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推出个人外汇期权交易“两得宝”。
2015.2.9,上证50ETF期权在上交所上市(场内)。
第二节 期货及衍生品的主要特征
一、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期货交易的基本特征:
(1)合约标准化
Futures Contract是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远期合约,其中标的物的数量、规格、交割时间地点都是确定的,这种标准化给期货交易带来极大便利。
(2)场内集中竞价交易
所有买卖指令必须在交易所内集中竞价成交。只有交易所的会员能进场交易,其他交易者只能委托会员进行代理交易。
(3)保证金交易
交易者在买卖期货合约时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一般是5-20%),以小博大,杠杆交易,高风险高收益。
(4)双向交易
既可以买入建仓(开仓,又称买空,买入期货合约开始交易),也可以卖出建仓(卖空,卖出合约开始交易)。期货价格上涨时可以低买高卖,下跌时可以高卖低买。
(5)对冲了结
大多数交易者不是通过实物交割来结束交易,而是对冲了结。买入建仓后可以卖出同一份合约;卖出建仓后买入结仓。对冲同样提高了流动性。
(6)当日无负债结算
逐日盯市,每日交易结束后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保证金、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款项进行净额一次划转,并相应减少或增加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则需追加保证金或平仓。逐日盯市减少了风险。
二、期货与远期、期权、互换的联系与区别
1.期货与远期
(1)期货与远期的联系
①都是未来买卖商品。
②远期本质上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的延伸。
③远期是期货的雏形。
(2)期货与远期的区别
①期货有标准化合约,远期是非标合同、无商品种类限制。
②期货的作用是规避风险、发现价格,远期缺乏流动性。
③期货有实物交割、对冲平仓2种履约方式,远期最终总是会实物交割。
④期货风险小(逐日盯市),远期信用风险较高。
⑤期货有保证金,远期不一定。
2.期货与期权
(1)期货与期权的联系
期货合约、场内期权合约都是标准化合约、双向操作、结算所统一结算;场内期货期权是期权与期货的有机结合。
(2)期货与期权的区别
①期货标的是商品或金融工具,期权标的还可以是其它衍生品合约。
②期货是双向合约,期权是单向合约。
③期货买卖双方都要缴保证金,期权买方付权利金、期权卖方付保证金。
④期货盈亏对称(买卖双方都面临无限的盈利或亏损,线性的盈亏曲线),期权买方盈利无限、亏损有限,而卖方盈利有限、亏损无限,期权双方盈亏曲线非线性。
⑤期货对冲平仓或交割,期权对冲、行权或放弃行权。
3.期货与互换
(1)期货与互换的联系
远期是期货和互换的基础。互换利率与短期利率期货利率联系紧密。实践中经常用期货给互换进行套期保值。
(2)期货与互换的区别
①期货有标准化合约,互换是私下协商达成非标合同。
②期货系统撮合成交,互换为人工询价。
③期货无须关注交易对手信用,互换信用风险高。
第三节 期货及衍生品的功能和作用
一、规避风险
1.规避风险的实现
套期保值,即在期货市场买进或卖出与现货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商品期货,在未来将期货对冲平仓,在期货与现货间建立对冲机制。
2.套期保值的原理
同一种商品在现货与期货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一般相同,且越靠近交割、二者价格越一致。
3.套期保值的实现条件
套期保值需要交易对手,投机者赚取投机利润的同时也承担风险。
二、价格发现
期货能预期未来现货价格变动。
1.价格发现的原因
(1)期货市场参与者众多,可以代表供求双方力量,形成公平价格。
(2)期货交易者一般都熟悉商品行情,有商品知识、信息渠道、预测方法。
(3)期货透明度高,公开、公平。
2.价格发现的特点
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权威性。
三、资产配置
1.资产配置的原因
(1)为其它资产进行风险对冲。
(2)期货高风险高收益。
2.资产配置的原理
(1)套期保值。
(2)期货合约的背后是现货。
(3)加入期货后,投资组合能实现更好的风险-收益组合。
四、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作用
1.期货市场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1)提供分散、转移价格风险的工具。
(2)为宏观经济政策提供参考。
(3)促进经济的国际化。
(4)有助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
2.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1)锁定利润。
(2)利用价格预期,安排现货生产。
(3)拓展现货销售、采购渠道。
第二章 期货市场组织结构与投资者
第一节 期货交易所
一、期货交易所的性质与职能
1.期货交易所的定义
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服务、规则的机构,自身不参与期货交易。
2.期货交易所的职能
(1)提供交易场所、设施与服务。
(2)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3)制定并实施期货市场制度与规则。
(4)组织并监督期货交易,监控风险。
(5)发布市场信息。
二、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1.会员制期货交易所
由全体会员共同出资组建,缴纳一定的会员资格费为注册资本,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的非营利性法人。
(1)组织架构
一般设有会员大会、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业务管理部门。
(2)会员资格的获取
①交易所创办发起人。
②接受发起人的资格转让。
③交易所其它会员的资格转让。
④依据交易所的规则。
(3)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基本权利有:
①参加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申诉权。
②在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获取交易信息、服务。
③按规定转让会员资格,联名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等。
义务有:
①遵守法律法规政策。
②遵守交易所章程规定。
③缴纳各种费用。
④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
⑤接受交易所业务监管等。
2.公司制期货交易所
若干股东出资组建,股份可以转让,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1)组织架构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一般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
①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最高权利机构,对重大事项做出决议。
②董事会是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决议。
③监事会监督公司财务、董事、总经理等。
④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我国和欧美有一些差异,我国一般有监事会、无独立董事;欧美有独立董事、无监事会。但是同样也要求会员资格。
3.会员制与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的异同
(1)是否以营利为目标
会员制否,公司制是。
(2)适用法律
会员制适用民法;公司制首先适用公司法,其次是民法。
(3)决策机构
会员制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公司制是股东大会;会员制常设理事会,公司制常设董事会。
(4)职能
二者的职能相同,为期货合约提供场所、服务、交易规则等,都要求会员资格。
三、我国境内的期货交易所
我国境内目前有郑州商品、大连商品、上海期货、中国金融期货、广州期货交易所,5家交易所。上海、郑州、大连是会员制,中金、广州是公司制。《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我国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虽然应该确实能盈利)。
1.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的会员管理
略。
2.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概况
(1)上海期货交易所
1998.8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粮油商品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合并而来,1999.12正式营运。主要品种有铜、铝、锌、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黄金、燃料油等。
(2)郑州商品交易所
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1990.10.12成立,最初开展即期现货交易,之后转入现货远期交易,1993.5.28正式推出标准化合约。主要品种包括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PTA)、菜籽油、小麦、早籼稻等。
(3)大连商品交易所
1993.2.28成立,主要品种有玉米、黄大豆、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聚氯乙烯(PVC)等。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由上期交所、郑商交所、大商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设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2006.9.8在上海成立,目前主要品种是沪深300股指期货。
(5)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1.2.5成立,主要品种有工业硅、碳酸锂、多晶硅、铂、钯等。
第二节 期货结算机构
一、期货结算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负责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结算风险控制。
(1)担保交易履约
当买卖双方缴纳保证金,结算机构就承担每笔交易按期履约的责任,买卖双方只和结算机构发生关系。正因此才可以随时对冲合约,不必征得原始对手同意。
(2)结算交易盈亏
每一交易日结束后,结算机构计算会员盈亏,会员据此对客户结算。
(3)控制市场风险
逐日清市。
二、期货结算机构的形式
分为2种:
(1)结算机构是某一交易所的内部机构,仅为该交易所提供结算。
(2)结算机构是独立的结算公司,为一家或多家交易所结算。
目前我国采用第一种形式。
三、期货结算制度
(1)国际上,结算机构采取分级结算:结算机构的会员直接得到结算机构服务,而非会员由结算会员提供服务。这种分级结算可分为3层:
①第一层是结算结构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一般是交易所会员中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期货公司或金融机构。
②第二层是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或结算会员与结算会员的代理客户之间的结算。
③第三层是非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的代理客户的结算。
(2)分级结算可逐级承担、化解期货风险,形成多层次风控体系。
(3)自金融危机后,交易所为场外衍生品交易提供结算成为趋势。
四、我国境内的期货结算机构
1.我国境内的期货结算机构的形式
我国5家期交所均设内部结算机构
2.我国境内的期货结算制度
分为2种:
(1)全员结算制度
4家商品交易所。交易所会员不分结算会员、非结算会员。
(2)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中金所采取,结算会员分为:
①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②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客户办理,也可以为其它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
③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它的交易会员办理。
结算会员权限不同,交易所对其资本、盈利等要求也不同。并且还要求结算担保金,结算担保金是结算会员以现金形式缴存,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变动结算担保金(前者是最低数额,后者随结算会员业务量而变化)。
第三节 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
一、期货公司
1.期货公司的性质与特征
属于非银金融机构,与其它金融机构相比:
(1)提供风险管理。
(2)有独特的风险特征,客户的保证金风险是期货公司的重要风险源。
(3)期货公司有双重代理关系,即公司股东与经理层的委托代理,及客户与公司的委托代理。
2.期货公司的界定
(1)定义
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收取交易佣金的中介组织。
(2)职能
①根据客户指令代理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交割。
②控制客户交易风险。
③为客户提供期货信息、咨询顾问服务。
④为客户管理资产。
3.期货公司的业务管理
(1)许可证制度
(2)期货公司的业务类型
包括期货经纪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成立风险管理公司、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和产品。
4.期货公司的功能与作用
(1)降低期货交易成本。
(2)降低期货信息不对称。
(3)转移风险,防范系统性风险。
(4)资产管理。
5.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与要求
略。
二、介绍经纪商
1.定义
Introducing Broker,IB,既可以是机构、也可是个人(多是机构),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
2.IB从事介绍业务的委托协议
略。
3.提供的服务
略。
4.期货居间人
独立于期货公司与客户,接受期货公司委托进行居间介绍,主要职责是介绍客户。
三、其它期货中介与服务机构
1.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
由交易所指定,协助结算业务的银行。银行的权利和义务在全员结算、会员分级结算下略有差异。
2.交割仓库
期货品种进入实物交割时,提供交割服务、生成标准仓单的期货服务机构。
3.期货信息资讯机构
第四节 期货投资者
一、期货投资者的分类
分为套期保值者、投机者;或者分个人、机构投资者。套期保值是通过买卖期货合约来减小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二、个人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需满足(简略版):
(1)开户前20个交易日,账户内证券+余额至少50万。
(2)开期货账户6个月,并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开证券账户6个月,有融资融券资格。
(3)具备期权知识,并通过交易所认可的测试。
(4)有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有风险承受能力。
(6)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其它限制情形。
(7)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机构投资者
1.特殊单位客户与一般单位客户(金融期货市场)
特殊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银行、其它金融公司,以及社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单位。
一般单位指特殊以外。
2.专业机构投资者与普通机构投资者(股票期权市场)
专业机构投资者进行期权交易,不进行适当性评估。包括:
(1)商业银行、期权经营机构、保险、信托、基金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2)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保险理财等。
(3)交易所规定的其它。
3.产业客户机构投资者与专业机构投资者
根据机构投资者是否与相关现货产业有联系而划分。
4.对冲基金与商品投资基金
二者称为另类投资工具。
(1)对冲基金又称避险基金,是私募基金,可通过做空、做多、杠杆等投资于公开市场上的证券、货币及衍生品等。对冲基金的组合基金则是指基金投资于多个对冲基金。
(2)商品投资基金
广大投资者将资金集中委托给投资机构,通过商品交易顾问进行期货期权交易。
(3)商品投资基金和对冲基金的区别
商品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比对冲基金小的多;
商品投资基金更规范、透明度更高、风险相对小。
第三章 期货合约与期货交易制度
第一节 期货合约
一、期货合约的概念
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合约标准化降低了交易成本,增加了市场流动性。
二、期货合约标的选择标准
(1)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评级,比如金融工具、大宗初级产品,反之如工业制成品。
(2)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
(3)供应量较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
三、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
(1)合约名称
合约品种名及交易所。
(2)交易单位
每手期货合约代表标的物数量,也称合约规模。合约交易单位的大小,主要考虑标的市场规模、交易者的资金规模、现货交易习惯等。
(3)报价单位
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国内一般是元。
(4)最小变动价位
公开竞价中,对每计量单位报价的最小变动数值。比如上期交所锌最小变动价位是5元/吨,合约规模是5吨,则每手合约最少变动值是25元。过小的最小变动价位会增加交易协商成本,过大则会减少交易量。
(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标的波动越剧烈,涨跌停幅度越大。
(6)合约交割月份
到期交割月份。
(7)交易时间
期货交易一般周末、法定节假日休息。
(8)最后交易日
在交割月份中最后的交易日,超过的未平仓合约必须现金交割或实物交割。
(9)交割日期
合约标的物所有权进行转移,以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了结未平仓合约的时间。
(10)交割等级
交易所规定的合约标的物质量等级。一般采用国内或国际贸易最通用、交易量最大的标准品质量等级为标准交割等级。实际交割也允许与标准品有一定等级差别,交易所认可的替代品、收货人不能拒收,但替代品价格需要升贴水。
(11)交割低点
实物交割地点。
(12)交易手续费
按合约成交金额一定比例,或成交合约手数收取的费用。
(13)交割方式
分实物交割、现金交割。商品、股票、外汇、中长期利率期货常实物交割,股指、短期利率期货常现金交割。
(14)交易代码
第二节 期货市场的基本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卖方、卖方必须按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常5-15%)缴纳资金,用于结算、保证履约。
1.国际期货市场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风险越大,保证金越多。投机保证金大于套期保值、套利。
(2)价格波动大,保证金多;投机盛行时,可提高保证金。
(3)分级收取保证金,分为会员、客户保证金。可分层次分担与管理期货市场风险。
2.我国保证金特点
(1)合约上市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保证金比率。
(2)合约持仓量大越大,保证金越高。
(3)连续涨跌停时提高保证金。
(4)连续若干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可以:
①对部分或全部会员的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保证金。
②限制部分或全部会员出金。
③暂停部分或全部会员开新仓。
④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⑤强平或限期平仓等。
(5)当合约交易异常时,交易所可按规定调整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在每个交易日后,结算机构对账户当天盈亏进行结算,并进行资金划转,当交易亏损导致保证金不足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
1.特点
(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月份的合约分别结算。
(2)结算盈亏时,不仅对平仓头寸的盈亏结算,也对未平仓合约产生的浮动盈亏结算。
(3)对头寸占用保证金进行逐日结算。
(4)当日无负债是通过分级结算实施的,先由交易所对会员结算,期货公司再对客户结算。
三、涨跌停板制度
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制度,能有效减缓、抑制一些突发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冲击,控制损失。
1.我国涨跌停板特点
(1)与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对比的百分比。对价格波动幅度大的品种,涨跌停幅度也大。
(2)交易所可根据市场风险进行调整。
①新上市的品种或合约,幅度一般是合约规定幅度的2或3倍。
②当合约同向连续涨跌停、遇国家法定长假,或交易所认为风险明显变化时,可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幅度。
③对同时适用2种或2种以上涨跌停情形的,按最高值确定。
(3)当出现涨跌停时:
①当合约按涨跌停价成交时,实行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
②连续涨跌停、单边无连续报价时,实行强制减仓,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价与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持仓比例撮合成交,以迅速化解市场风险。
③涨跌停单边无连续报价也称单边市,一般指合约在收盘前5分钟内只有停板价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买入/卖出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
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合约投机头寸最大数额;大户报告制度是当会员或客户达到持仓报告标准时应向交易所报告。这样可以对持仓量较大者进行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有效防范操纵市场价格、期货风险过度集中。
2.国际市场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
(1)交易所根据品种及合约情况,以及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整。
(2)通常一般月份的持仓限额、持仓报告标准高,临近交割时低。
(3)仅针对投机头寸,而套保、风险管理、套利头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
2.我国特点
(1)交易所根据品种具体情况确定。
(2)当投机头寸达到持仓限额的80%以上时就应报告资金、头寸情况。
(3)市场总持仓量不同,限额、报告标准也不同。
(4)一般月份合约的标准高,临近交割低。
(5)会员、非会员、一般客户适用不同的标准。
(6)限制会员持仓+限制客户持仓结合。
(7)对套期保值头寸实行审批制,持仓不受限制;中金期所套保、套利持仓均无限制。
(8)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处的同一合约持仓进行合并计算。
(9)达到持仓限额的,不得同向开仓交易。
五、强行平仓制度
按有关规定对持仓进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以控制期货风险。分为对会员强平、对客户强平。强平一般适用于保证金不足或违反持仓限额。
1.我国强平制度
(1)适用于:
①会员结算准备金小于0,且未能及时补足。
②客户、会员持仓超限。
③因违规受到强平处罚。
④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或其它应予强平的。
(2)过程是:通知(以“强行平仓通知书”形式),执行及确认。
六、信息披露制度
交易所按规定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
1.交易所应以适当方式发布:即时行情,持仓量、成交量排名,以及规定的其它信息。涉及实物交割的,还应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可用库容。应编制周、月、年报表并公布。期货交易、结算、交割资料保存至少20年。
2.美国交易者持仓报告,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于美东时间周五15:30公布当周二的持仓报告,其中披露20个及以上超过CFTC持仓报告标准的交易者的持仓数据。
第三节 期货交易流程
一、开户
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负责开户管理。
1.申请开户
客户分为个人、一般单位、特殊单位。
(1)个人客户,由本人亲自办理开户,不得委托代理,有效身份证明是身份证。
(2)一般单位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其它开户证件。有效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和营业执照。
(3)特殊单位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社保公司、境外投资者等。有效身份证明由监控中心另行规定。
2.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个人或单位客户阅读并理解后签字确认。单位客户需加盖公章。
3.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个人、单位客户需签字。单位客户需另行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期货业务执行人的信息等。
4.申请交易编码并确认资金账号
监控中心设立开户编码、建立与交易所交易编码的对应关系。当日分配的编码需下一个交易日开始使用。交易编码12位,前4位会员号,后8位客户号。
二、下单
下单是客户向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我国普遍采用了限价指令;郑商所还采用了市价、跨期套利、跨品种套利指令;大商所还有市价、限价、止损、停止限价、跨期套利、跨品种套利指令。我国各交易所指令均为当日有效。
1.常用交易指令
(1)市价指令
按当时市场价格即刻成交。无需指明具体价位,而是以当前可执行的最好价格成交。成交快,不可更改或撤销。
(2)限价指令
按限定价格或更好价格成交。需指明价格。成交慢,或者无法成交。
(3)止损指令
当达到触发价格时变为市价指令。利用止损指令,可有效锁定利润,将可能的损失降至最,还可以较小风险建立新头寸。
(4)停止限价指令
达到触发价格时变为限价指令。可将损失或利润锁定在预期范围,但成交较慢或无法成交。比如指定5510时开10手多头仓位,停止限价于5515,则5510时开始下单,若无法成交10手则继续更高价,直到成交满10手或者价格超过5515。
(5)触价指令
达到指定价位后以市价指令执行。与止损指令的区别在于预设价位不同,卖出止损的止损点低于当前市价,而卖出触价的触发价高于市价;买进则相反。
(6)限时指令
在某段时间内执行。
(7)长效指令
除非成交或撤销,持续有效。
(8)套利指令
同时买入、卖出2种或以上合约。
(9)取消指令
撤单。
2.指令下达方式
包括书面下单,电话下单(期货公司必须录音),互联网下单。
三、竞价
1.竞价方式
(1)公开喊价
包括连续竞价制、一节一价制。
①连续竞价制,交易者面对面公开喊价(欧美);一节一价制,每个交易日分为若干节,每节由主持人先叫价,场内经纪人根据叫价申报买卖数量,直到在某一价格时买卖双方数量相等(日本)。
(2)计算机撮合成交
基于公开喊价,采取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开盘价由集合竞价产生。当买入价≥卖出价则自动成交,成交价为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居中的一个价格:
①当bp≥sp≥cp时,为sp。
②当bp≥cp≥sp时,为cp。
③当cp≥bp≥sp时,为bp。
集合竞价在开始前5分钟,前4分钟是价格申报,后1分钟是集合竞价撮合。集合竞价的未成交单在开市后继续保留。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能得到最大成交量(高于集合价的买入,以及低于集合价的卖出全部成交。等于集合价的买入或卖出,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